上海市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

3.0 周伟光 2024-12-05 4 4 33.5KB 11 页 10积分
侵权投诉
上海市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(目的和依据)
为规范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,保护物业管理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
权益,促进物业管理市场公平竞争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
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《物业管理条例》《上
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》等相关规定,结合本市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
法。
第二条 (适用范围)
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及其监督管理,适用本办
法。
第三条 (行政主管部门)
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(以下简称“市房管局”)负责全市
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,建立本市统一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平
(以下简称“招投标平台”),为物业管理招投标当事人提供指导和服
务。
上海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(以下简称“市物业中心”)接受市房管
局委托,负责物业管理招投标平台的事务性工作。
区(县)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本办法规定职责,负责本行政区
域内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。
第二章 一般规定
第四条 (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要求)
1
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大会决定采用招标方式选聘物
业服务企业的,应当通过招投标平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统一实施。
招标人应当预先确定投标人的申请条件,并将投标物业服务企业
的社会公众满意度情况、投诉处置情况、项目经理履职情况及服务合同
履行情况等信用信息作为评标的主要依据。
物业服务企业参与投标的,应当遵守相关法律、法规和招投标规
则,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。
第五条 (业主大会协议选聘的条件)
业主大会决定协议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,拟协议选聘的物业服务
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符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的相关规定;
(二)物业服务企业最新信用等级被评定为优秀或良好,或者信
用信息中不良信息记录分值累计不超过 10 分;
(三)物业管理日常投诉处理及时,投诉处理程序和标准符合相
关规定;
(四)物业服务企业聘用的项目经理应当具备执业资格,物业管
理区域内巡查制度执行情况良好。
业主大会拟协议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,业
主大会应当通过招投标平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。
第六条 (建设单位协议选聘的要求)
建设规模小于 5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住宅物业管理项目,建设
可书面出具情况说明向物业项目所在地的()房屋行政管理部门
出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申请。区()屋行政管理
门应在受理申请后的 10 日内作出核定。经核定予以协议方式选聘物业
服务企业的,拟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的相关规
定。
非住宅物业管理项目以及符合前款规定的住宅物业管理项目,采
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,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平台申请
备案,并网上签订物业服务合同。
2
摘要:

上海市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(目的和依据)为规范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,保护物业管理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促进物业管理市场公平竞争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、《物业管理条例》和《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》等相关规定,结合本市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第二条(适用范围)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及其监督管理,适用本办法。第三条(行政主管部门)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(以下简称“市房管局”)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,建立本市统一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平台(以下简称“招投标平台”),为物业管理招投标当事人提供指导和服务。上海市物业...

展开>> 收起<<
上海市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.doc

共11页,预览2页

还剩页未读, 继续阅读

作者:周伟光 分类:行业资料 价格:10积分 属性:11 页 大小:33.5KB 格式:DOC 时间:2024-12-05

开通VIP享超值会员特权

  • 多端同步记录
  • 高速下载文档
  • 免费文档工具
  • 分享文档赚钱
  • 每日登录抽奖
  • 优质衍生服务
/ 11
客服
关注